近日,黄渤等执行裁定书公开。该裁定书显示,黄渤因与广州特特嘉餐饮管理连锁有限公司侵害肖像权、姓名权纠纷一案,向法院申请执行特特嘉餐饮立案标的金额人民币25万元。现因本案暂无财产可供继续执行,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据关联案件判决书显示,被告在其所运营微信公众号“热辣地带”多次发布文章,宣传推广被告经营的“热辣地带”品牌,并使用原告照片作为配图,配以“品牌战略合作伙伴黄渤”“热辣地带品牌合作黄渤”等文字,具有营利目的,且该使用方式易使一般公众误以为原告就是被告相关产品的代言人,构成对原告肖像权、姓名权的侵犯。最终被判赔偿黄渤经济损失2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