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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南沙逐步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 大部分区域恢复堂食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1-06-28  浏览次数:127
核心提示:中新网广州6月26日电 (记者 王坚)广州市南沙区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、工业路一巷以南、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
 中新网广州6月26日电 (记者 王坚)广州市南沙区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、工业路一巷以南、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外,全区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(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)6月26日起恢复堂食服务。

 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5日深夜发布通告称,该区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,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,根据当前该区疫情防控形势,逐步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。

  该通告就该区逐步放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除珠江街嘉安花园以及珠江街灵新大道以东、工业路一巷以南、六涌以北区域禁止堂食外,全区其他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(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)从6月26日起恢复堂食服务。

  二、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公勺公筷,餐桌间距不少于1米,每桌不超过10人。

  三、餐饮场所实行扫码(“通行健康码”)进场。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“通行健康码”前,餐饮服务单位要登记核实进场人员姓名、电话号码等信息。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进场人员,可由近亲属或所在居(村)民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“健康码”,并打印随身携带,在进入餐饮场所时供扫码查验。

  四、餐饮服务单位应要求就餐顾客测体温、戴口罩;坐下饮食前最后一刻才脱口罩,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。有条件的餐饮场所,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。

  五、餐饮服务单位继续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,督促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,严禁有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。从业人员开业当日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,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,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。

  该通告表示,以上相关餐饮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、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。该通告从2021年6月26日起施行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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